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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實無華

我還在想著那天沒有在台中港大酒店招待叔叔而是在路邊小吃店吃中飯這檔事。
因為小孔後來跟我說,我們在高美濕地時,叔叔跟他聊天時有說到"阿貞看起來很節儉",小孔還附和說"對啊!他還蠻節儉的,一萬元的包包都不捨得買"...甚麼之類的。
我猜想叔叔會這麼判斷,應該不只是我當天穿著棉衣、牛仔褲、素顏,而是我身上沒有半點戒指、耳環、項鍊、手錶之類的飾品(事實上我真的也沒有這些珠寶首飾,這些好像對我一點吸引力都沒有)。
移居加拿大三十餘年、久未謀面的叔叔憑著一些"線索",用"想吃台灣小吃"這樣的理由不讓我們多花錢的貼心舉止,讓我事後懊悔不已,深怕自己禮數不週。

提到小孔說我不捨得買包包這件事,這我就要抗議了。甚麼一萬元的包包我捨不得買,光三四千元的包包我就要考慮很久才能下手。但我不覺得這是節儉,而是有沒有需要的問題。比如說穿在腳上的鞋子,因為要走來走去,一定要合腳舒適才可以,所以三千多元的氣墊鞋、運動鞋我都覺得很合理。衣服只要摸起來質感還不錯,穿起來簡單大方,幾百塊也穿得很高興,不一定非要名牌、好幾千元才能穿在身上。
還有,雖然我自己本身"看起來"很節儉,但對小孩還是挺捨的,雖然也不會花大錢買名牌給他們,但季節變換該添裝、刷起卡來我也絕不會手軟。
昨天雙十國慶兩個小孩都回家,因為整天溼答答的,都沒到外面走走,所以吃完晚飯一家人就到台茂逛逛,兩個小孩可能遺傳我"樸實無華"的個性,其實物慾也不高,不會亂花我們的錢。還得我一直鼓勵他們,說沒關係喜歡就買他們才欣然的接受添購新衣新鞋。
所以應該不是用"節儉"來形容我,比較好的說法是"樸實無華"吧。

不過好吧!說節儉我也同意。這從下列這件事可以看出一點端倪---
最近我手機上的鍵盤有些鍵按不出來,到遠傳門市詢問還要半年才可以續約。我評估了一下,決定繼續忍耐。剛開始笨笨的,遇到打不出來的字我就努力地想替換詞,後來發現只要手機轉個方向,鍵盤位置改變了,就可以按出那個注音符號。不過女兒剛好手機要續約,她知道我的手機壞掉就決定趁續約換個新手機給我,她挑了兩款htc手機讓我選,一款是0元手機,一款則還要貼補二千多元,她一直鼓勵我選擇高檔一點、貼點錢的手機。不過你知道的,依我"節儉"的個性,我當然最後是選了比較陽春的0元手機。基本上也是不捨得她花錢啦(小孩賺錢很辛苦的,有這種心意我就很感動了),反正我也不是手機的重度使用者,女兒送的、能用、握起來方便、照相畫素比前任手機高我就很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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