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上班後我幾乎都是棉褲、運動鞋的休閒裝扮,不但裙子、套裝都收起來不穿,尖頭高跟鞋更是無法忍受。
今早要去住家附近皮膚科看一下有點紅腫的傷口,於是興致沖沖的從鞋櫃翻出女兒不再穿的圓頭馬靴。才走不到幾百公尺我就發覺有異,怎麼前面鞋頭似乎有些鬆脫,好像要笑口開一般。心想不妙還是趕緊回家換雙鞋好了。
結果還沒到家,一腳鞋底已經掉了,想來是一兩年沒穿的鞋放太久、遇濕冷就氧化分解了。另一腳狀況也不甚佳,我一手拎著鞋底,一跛一跛趕緊回家,真是糗!
換了女兒另一雙膠筒雨靴(也是她不穿的)出門,但橡膠不夠柔軟穿起來腳踝有點卡卡。先生知道後甚表同情,尤其尖頭靴子一點也不適合我這種肥嘟嘟的腳板,他很大方地說明後天去"新光三越"買一雙吧!雖然這張支票跟情人節一點關係也沒有,但聽到(不管是不是空頭支票、有沒有真的帶我去買)他的這份體貼就挺開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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